本科教学

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学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20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本科学生: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转专业(含专业类,以下简称转专业)需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我校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66号)、《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号)和《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学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程序、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总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一在我校本科生转专业专项工作组领导下,学校成立2024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过程监管。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组)和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院监督组)。

学院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专业接收转入的报名条件、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工作等。

学院监督组对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院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学院监督组组长列席学院工作组会议,学院监督组成员和学院工作组成员不得重复

各学院需结合本院本科学生培养的目标和教学资源等情况按专业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计划、报名条件、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

三、转专业比例和报名条件

(一)转专业比例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以不低于2023级招生人数的20%确定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其中2023级学生拟接收不低于15%2022级学生拟接收不低于5%)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5%。学校鼓励各学院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扩大接收人数比例,为更多的学生创造转专业机会。凡符合《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有关要求的学生均可申报。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针对原专业,学校对拟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置转出申请比例和资格限制。

1.针对拟接收转入的学院,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可按年级专业合理设置报名条件,学生需符合条件方可申请报名。学院设置的报名条件建议但不限于如下类型:

1)体检要求(可根据《我校本科招生体检要求(2023)》,以新生入学体检为依据,新生入学未体检者可依据高考体检);

2)高考文理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

3)外语水平,例如校内外语等级或成绩、全国大学外语水平考试、雅思等;

4)以往学习情况,例如GPA、成绩排名等;

5违纪处分(不含已解除处分者)

6学业预警

7)学生综合测评

8可提出平级或降级学习要求

9)优惠条件(例如竞赛获奖可降低或放开成绩要求等)。

2.各学院不得提出如下报名条件:

1)性别

2)高考成绩位次等;

3)不合理的以往学习成绩要求例如过高的GPA或成绩排名

4)排他性单一专业志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含在普通类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经学校选拔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3.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因考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5.国家或学校招生时有明确规定,或其它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和已转入高水平试验班的学生)。

四、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核

结合历年集中考核转专业报名情况,并经征求学院意见,将接收转入的69个专业按学院划分为2个批次具体分批次情况见附件2。

2个专业批次内,学生每批次可自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有序选报不多于3个专业志愿。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各接收学院可实时看到学生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进入学院考核环节

五、考核与录取

学校不组织统一考核,学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由接收学院自主考核,按照接收名额和学院考核情况确定转专业拟录取人选。由于学生可以填报不多于3个专业志愿,可能存在被多个专业同时录取的情况,需要采用“一档多投”这一复杂的投档录取算法,因此各学院需要按照接计划上报拟录取”(100%)“递补”(不少于30%)“拟不录取三种类型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学院的考核中如有笔试考试,则需在实施细则中事先确定考试科目及分数权重考试科目应为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基础课或专业课数量不超过2。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考核的专业,若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入总分,按总分成绩确定录取名单的,其中面试成绩占比应不少于30%;若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再以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录取的,如通过笔试的学生人数较多的进入面试学生人数应不少于接收计划的150%;未超过150%原则上都应进入面试

各学院按一、二批次的顺序集中组织考核,每个批次考核及确定拟录取学生时间不超过10天;同一个批次下学院考核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其中一个参加考核同一个批次下学生考核成绩达到两个及以上专业录取标准的由学生志愿顺序在前的专业录取;被上一批次专业确定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专业的考核。

学院在录取时,可制定加分或同分优先规则,例如

1.志愿优先(例如一志愿成绩100%计入,二志愿成绩80%计入等)

2.与志愿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奖或学术成果

学生竞赛获奖或学术成果的加分或同分优先资格须事先公示,且加分幅度不得超过3%

学院的笔试组织参照学校正式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面试要求由学院另行规定。

大一年级唐敖庆实验班的学生可以申报1个志愿专业。申报转入唐敖庆实验班其他专业的,由拟转入学院进行考核;转入非唐敖庆实验班专业的,可免于参加接收学院的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六、日程安排

(一)启动转专业工作2023年1215日-12月25日,启动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各学院制定2024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审定后汇总公示。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word发送到jwcxjk@jlu.edu.cn。

(二)公布各学院细则和接收计划2023年12月27日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转专业计划学校汇总后在校内办公网公布各专业接收人数、报名条件和考核科目等信息。各学院将系统导出的《学院专业接收计划要求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三)录入期末考试成绩2024年1月15日-1月24日,各学院将大一和大二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如有违纪,将处理结果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协同学生工作部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同步,各学院最终确认成绩和违纪无遗漏。

转专业接收学院组织开展宣讲工作,2024年1月15日-2月15日,各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宣传月工作。学院以线上直播方式为主,开展专业介绍和交流咨询。专业介绍(25分钟):内容包括办学资源、培养目标、主要课程、学科优势、应用方向和就业情况等;交流咨询(5分钟):有意愿转专业的同学在宣讲后可进行提问,相关学院联络人进行答疑。

各学院宣讲人员不做要求,直播结束后学院将宣讲视频同步上传至本学院网站进行专业宣传,并将视频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箱(jwcxjk@jlu.edu.cn对于宣传内容较好的学院,教务处将用其内容作为招生宣传工作资料使用。

请各学院提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宣讲具体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线上宣讲的链接(各学院可以建立专业宣讲QQ群,以方便学生对专业情况进行咨询)。

)公布报名审核和考核安排2024年215日-2月19日,各学院确定报名审核和考核时间安排,将线下审核报名材料的时间地点和考核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学校汇总后在校内办公网公布。学校对学生成绩统一排名,转入学院报名条件对学生原学院排名有要求的,按照学校统一排名执行(计入排名课程为必修课和限选课)。

)线上报名2024年2月21日-2月29日,有意愿转专业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和修改等相关申请。(请同学们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妥善填报。由于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基础上延长2年,请降级转入的学生充分了解其中的风险。)

)线上线下审核2024年3月1日-3月5日,各学院对申报转出和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转专业同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

)各学院分批次集中考核2024年3月6日-3月16日,一批次各学院完成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3月17日-3月24日,二批次各学院完成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每个批次内各学院需按全部面试学生名单确定考核结果拟录取、递补、拟不录取名单报教务处进行汇总投档。

)公示和录取3月25日-3月31日,公示及录取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确定并通过公示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统一为相关学生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党委学生工作部为其调整寝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组织转专业学生进行退、补选选课。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的相关安排

(一)放弃转专业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因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等原因自愿申请放弃并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应在转入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双方学院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审批。

(二)降级

大一年级除部分专业明确要求学生需要降级学习的,其他均按原所在年级转入新专业,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提出降级申请。

大二年级原则上转入新专业后应降级至大一年级进行学习。

(三)学分认定处理

按照《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第五章学分认定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冯慧慧 郜天文

联系电话:85166783

电子邮箱:jwcxjk@jlu.edu.cn

 

附件:1.2024年集中考核转专业批次表;

2. 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2〕264号)。

 

 

202312月19

 

Baidu
sogou